重庆工商大学
标题:
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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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喀喀喀2
时间:
2018-4-10 11:52
标题:
关于开展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结合我校共青团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,展现我校青年师生自强不息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鼓励青年向身边的优秀人物学习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营造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特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评选活动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
主办单位
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宣传部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
二
承办单位
重庆工商大学商务策划学院分团委
三
活动主题
青春的风采,榜样的力量
四
活动时间
2015年3月-10月
五
评选条件
1
评选对象
1.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(个人或团队)2.全校教职员工(个人或团队)3.重点推荐个人
2
参评标准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;2.人物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和工作期间,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,事迹感人至深,震撼心灵,体现工商人的精神,感动师生、感动校园;3.尊敬师长,孝敬父母,助人为乐,扶贫济困,积极参与、组织各种志愿服务活动,默默为他人提供帮助,为社会作出贡献;4.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品学兼优,全面发展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引领或助推学风建设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工作出色,深受老师、同学好评;5.面对家庭的贫困、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,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,自立自强,百折不挠;6.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,见义勇为,为集体或他人挽回、减少损失,事迹被广泛认同;7.在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勇于拼搏,不畏艰难、克服困难,取得较好成绩;8.在工作岗位上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成绩突出,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同事的一致好评;9.其他感人事迹。
以上参评标准1、2条必须满足,3-8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。
3
其它说明
1.参评的团队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,成员一半以上参与到感人事件中。2.参评个人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,学生无挂科记录
六
评选程序
一
宣传动员,报名推荐阶段(3月)
各学院通过召开宣传动员会议、制作宣传海报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动员和挖掘,积极参与评选活动。活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,各学院(部门)推荐或自荐的“感动校园人物(个人或团队)”候选人须填写相关表格和事迹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一),于3月25日下午5时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(体育馆T404),电子版提交至官方邮箱ctbugdxy@163.com,过期不交,视为放弃。
二
公开投票阶段(4-5月)
根据各学院推报的情况,主委会邀请校内专家进行初审和评选,评选出的候选人进入到公开投票阶段。人物事迹通过活动的官方网站、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,开展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。(具体网址和时间另行通知)
三
评选、评审阶段(5-6月)公开投票阶段(4-5月)
结合校内现场投票、网络投票的情况,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审议,评选出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。
四
颁奖晚会筹备阶段(7月-9月)
根据评选结果,筹备颁奖典礼。主委会拍摄感动人物DV、撰写颁奖词、筹备颁奖典礼诸事宜。
五
颁奖典礼(时间待定)
举行颁奖典礼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。
七
活动要求
(一)广泛宣传,精心安排
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、海报、展板等途径,广泛宣传,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。精心安排,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,认真完成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(二)认真组织,面向基层
评选活动坚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,推荐、评选的“感动校园人物”事迹要真实、突出、感人,重视挖掘基层个人和团队的先进事迹。
(三)按时上报,确保质量
各学院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,推荐人相关材料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5时前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(体艺馆T404),电子文档发送到ctbugdxy@163.com。
联系人:王微联系电话:62769004
附件1:
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候选人推报材料要求
附件2:
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候选人推荐登记表
附件3:
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第九届“感动校园人物”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
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
2015年3月9日
欢迎光临 重庆工商大学 (http://bbs.mangguoyuan.com.cn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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